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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、桥式起重机事故-上行吊车撞推下行吊车事故

作者:一诺成科技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0-01-06 20:56:04

起重机自身的特点及搬运的方式本身就存在着诸多危险因素,各种危险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根源,包括重物坠落的打击伤害、起重机丧失稳定性、金属结构的破坏、人员高处坠落、夹挤和碾压伤害、触电伤害,以及其他机械伤害等。本期一诺成科技将继续与大家分享一些门、桥式起重机的真实事故,并进行分析总结,旨在提高大家对起重机设计、制造、使用及维护的规范性的重视程度,让伤害远离你我。

1.事故发生过程

某厂金属结构车间工人甲要用上行单梁吊车吊运十几块弯板,司机已开动吊车吊起后,打铃向北运行。工人甲没有跟随物件走,而是在物件前面走,当发现下行吊车阻碍上行吊车向前运行时,就到另一个地方找到下行吊车司机丙,丙走上梯子立即前去开车。

上行吊车司机乙在开车运行中,一直响着电铃。当上行吊车已接近下行吊车,并用司机室的底部冲撞下行吊车,推动下行吊车向北运行了1.6m。地面工作人员发现撞到人时,便紧急呼叫。司机乙闻声后,立即打个倒车向回运行1m的距离,吊车停下。

原来,当下行吊车司机丙走到司机室门口时,正是该吊车被上行吊车撞击推动的那一瞬间,丙被撞在承轨梁的立柱上,遭挤压而死亡。

2.事故原因分析

吊车司机严重违反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。车间的领导者也知道此类违章操作,但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。

负责吊运构件工人甲没有跟随被吊物件后面走,而是走在物件前面,当他发现下行吊车阻碍上行吊车运行时,便离开被吊物件而去找下行吊车司机把车开走,当时工人甲没有把要去找司机之事及时告诉吊车司机乙,而司机乙认为车上无人,而没有遵守不准用车顶车的安全规定,使下行车被移动,而引起人身伤亡事故。

3.事故结论与教训

吊车司机乙严重违反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,用一吊车撞击并推动另一吊车而造成事故。

工人甲没有把要去找司机之事及时告诉吊车司机乙,使司机乙认为车上无人,而没有遵守不准用车顶车的安全规定,使下行车被移动,而引起伤亡事故。

事故单位领导对此种违章行为视而不见,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,留下事故隐患。

4.事故的预防对策

(1)车间的领导者,必须坚决贯彻各种安全措施,加强监督,严格检查。

(2)对吊车司机,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使每个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
(3)对老厂房、老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如过去在安装上下车梯子时,只考虑梯子靠近立柱上安装比较牢靠,但没有考虑到靠得太近、容易挤坏人,而且司机室与立柱之间的距离,也没有从安全性角度认真考虑。实践证明,司机室与立柱之间的最小距离,应以人身体的厚度为准,才能保证不会使工人在此处挤压而死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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